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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[1984]7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,全国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要在1990年前分期分批完成。为了保证调查质量,现制定全国统一的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》,印发各地执行;1980年5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原土地资源、土壤普查专业组印发的《土地资源调查、土壤普查技术规程》(草案)中的第一部分(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部分)自本规程颁发之日起停止使用。
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
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
关键字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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